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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清晨,在夢中我成為一位檢察官,
庭上傳喚了一位證人,竟然是我的高中老師。
這還不奇怪,我明明是檢察官,卻是民事庭出現?!
驚醒之後,看看牆上的鐘指著六點五分;
我想到王澤鑑老師曾說過:法律的目的是和平,而達到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。

於是,我決定做個蛋糕來吃…

材料及器具


市售蛋糕粉......一包
鮮奶......一瓶
雞蛋......二顆
奶油......適量
量米杯......一個
大碗......一個
電子鍋......一顆
手指......一隻(相信我,真的用得到!)

做法

1、將蛋糕粉量二杯


2、鮮奶也二杯


3、蛋打散和鮮奶、蛋糕粉一起倒入大碗中


4、充分混合


5、在電子鍋內鍋塗上一層薄薄的奶油


6、將大碗裡的東西倒入電子鍋


7、按下煮飯鍵(手指的用處就在這裡)


8、用筷子查看蛋糕的狀況,如果沒有沾粘就是熟了
      在蛋糕烤熟前電子鍋可能會到保溫,只要等一段時間,再按一次煮飯就可以了。
      電子鍋的溫度大約只有一百度,比烤箱的一百八十度低很多,所以不用怕烤焦;
      有的電子鍋甚至有烘焙的功能呢!(當然,我的陽春電子鍋只有煮飯的按鍵…)


9、完成!!!!














好啦…其實是長這樣個樣子。



斷面秀!!


其實,這個「蛋糕」吃起來並不像蛋糕,
反而比較像馬芬或是鬆餅,你想說是有蛋糕香味卻有黑糖糕口感的東西也可以啦…
雖然不像我預想中的戚風蛋糕那種鬆軟的口感,不過還滿好吃的。
吃起來就像…很厚的麥當勞鬆餅。

哇!有蛋糕吃耶!!!!

 好好吃哦~~!

你也來一塊嘛!

不要…鬆餅偽裝的蛋糕我不吃!


仔細看了一下包裝,
發現他上面的英文就寫著馬芬粉…
剩下的粉我下次就來做銅鑼燒吧!
用電子鍋做蛋糕,我下次還是乖乖的去買低筋麵粉來做好了…。




 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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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yo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