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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是不是對於沒碰過、沒吃過、沒看過、沒摸過的東西特別感興趣?

常聽人說「與其禁止小孩碰火(或插座),不如讓他燙(或電)一次,就知道可怕了」。的確,一百次的告知、禁止,都比不上小孩一次自食惡果(雖然哭起來很可怕)。

聖經上說『耶和華告訴聖方濟:未能如願嘗到的果子最甜美。』不也就是這個道理?(註)

其實,我還滿常犯賤地不撞南牆不回頭;

小時候覺得戴眼鏡看起來很有學問、很斯文,恨不得自己也近視;現在真的近視也戴上眼鏡,卻恨不得可以去做雷射,以擺鼻梁上的束縛。
上大學前,很羨慕大學生可以不用穿制服,還可以背自己喜歡的包包;現在上大學了,反而覺得每天挑衣服很麻煩。
以前覺得大學生可以自己選課很自由,現在卻很討厭選課大戰以及跑教室的麻煩。(幸好法律系可以躲到大新。)
以前看電視上日本人吃海膽,不禁張大眼睛吞口水;真的吃到了海膽,只覺得它像鳥大便…(同樣的例子還有納豆。)

可能有很多人想揍我…不過,“現在的”我還滿嚮往上班族通勤的生活哩!(但大多身邊的人都覺得很痛苦…)

註:上帝剛剛否認祂曾說過這句話,佛祖也說不是祂說的;我想可能是蔡依林說的,如果有誤歡迎來電指教。

後記:這一篇根本就是在亂扯…不過,寫了都寫了,就po上來吧!

    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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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yo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